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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9】38号文件,杨陵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下一步,区妇联将积极动员各级妇女组织及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 学习他们爱党爱国、甘于奉献、 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高尚情操, 学习他们真抓实干、 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 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认真践行儿童优先原则,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