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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法委党风廉政“六严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杨陵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抓“六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班子。贯彻执行中央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领导班子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二是抓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礼品礼金上缴登记、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是抓管理。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责任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深化内部行政管理,促进行政管理规范高效、运转协调、公正廉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采购管理,切实做到“阳光采购”。

四是抓监督。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果;落实特邀监察员制度,广泛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让党员干部没有腐败的机会。

五是抓保障。落实完善最低经费保障线制度,确保基本支出经费能够满足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干部办实事、办好事,尽力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环境。

六是抓作风。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杜绝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行为,严防“四风”反弹,落实每周、每月自查自纠违反“四风”与八项规定行为;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着眼当前,立足长远,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让群众办事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