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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意见

杨综治发〔2014〕3号


杨陵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

工作的意见

各镇办,政法各部门,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切实提高“两率一度”,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现就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意义
     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区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防群治、培训基层队伍、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成为政法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代理群众诉求、开展法律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政法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区平安建设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组织形式不完善,造成进村人员与镇办社区(村)脱节,不能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二是“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任务不明确,形式单调,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有些政法单位的领导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重视不够,有些工作人员对进社区(村)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使进社区(村)的时间得不到保障,有些人员进社区(村)没有开展应有的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流于形式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群众对政法干警的认知率不高,对政法单位满意度不高。各镇办、政法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与全村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保证“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效果,要创新工作方式,保障工作时间,落实工作效果,推动 “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深入开展。
   二、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组织方式
   改革过去由政法各单位单独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负责的体制,建立由区政法委负总责,各镇办直接负责,政法各单位、区级各部门包村人员以及各村村干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实施的组织领导体制。各镇办党委书记是“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负总责,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人员进社区(村)时间,为他们进社区(村)创造条件,要与镇办一起加强对进社区(村)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各镇办包片副职领导是“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政法各单位、区级包村部门和镇办包村人员以及社区(村)干部一起,切实做好进社区(村)工作。为保障“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在每个社区(村)都要成立由镇办包社区(村)副职领导任组长,政法各单位、区级包村部门和镇办包村人员以及社区(村)支部书记共同组成的工作组,共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工作组要坚持每月在社区(村)召开一次会议,安排落实“三官一律”进社区的工作措施和任务,保障进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各工作组长要认真听取进社区(村)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月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遇有重要事情,随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区委政法委要会同督查考核办等有关部门,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问题全区通报。
   三、改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工作方式
   政法各单位进社区(村)人员要创造性开展工作,要使“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形式多样,贴近实际,取得实效。公检法司的进社区(村)人员,每月要在社区(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每季度参加一次镇办组织的社区(村)干部大会进行宣传,每半年参加一次社区(村)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进行宣传,每年参加一次群众大会进行宣传。“三官一律”工作人员每周至少进自己所包的一个社区(村)一次,每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入户不少于两家。“三官一律”进社区(村)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要有工作完成情况记录,工作组长要协调区、镇办包村人员和社区(村)支部书记配合“三官一律”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为他们明确工作任务,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对重大问题要协助相关人员共同解决,使这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四、明确“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职责任务
   1、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知晓率。要利用广播、板报、播放法治电影等形式,开展法律常识、安全法规、防范邪教知识、平安建设宣传,宣传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法院公正执法、检察院依法查处贪腐、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区委政法委要制作“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公示牌,在每个社区的楼栋单元和各村主要位置、人群聚集场所张贴;要广泛发放便民联系卡,使群众熟知本社区“三官一律”情况,切实提高知晓率。区委政法委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在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开设政法天地、平安建设宣传栏目,广泛宣传“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进展情况。
   2、提供法制咨询,普及法律常识。“三官一律”进社区(村)要积极开展法制咨询,广泛普及法律常识,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制水平。进社区(村)要做到“三进三访”,即:要进小区、进村组、进住户,有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家庭必访,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必访。
   3、排查矛盾问题,积极处理化解。“三官一律”工作人员要在社区(村)干部的帮助下,全面排查社区(村)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影响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信息,要全面准确掌握,采取有效措施,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好干群矛盾、宗族矛盾和邻里纠纷,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五、加强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办党委书记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开展。各镇办党委书记要高度负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的职责,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政法委不定期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包村领导、干警出勤情况,村内会议记录、包村干警的工作笔记和民情日记,查看工作台账,检查矛盾纠纷化解、群防群治、调解工作培训、法律宣传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三、严格责任考核。区综治办、督查考核办将“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镇办、政法单位、区级包村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于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三官一律”工作人员向群众代表述职和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制度,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进社区(村)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工作时间达不到要求,要责令相关人员和单位领导书面检查。
杨陵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