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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三项举措强化领导办案常态化

为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执效率,杨陵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有力措施,积极推动领导办案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办案任务。规定首批进入法官员额的3名院领导,每月基本办案任务院长为员额法官的10%基本办案任务,副院长为员额法官的30%基本办案任务。 

二是构建办案团队。将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团队,为其组建“1+1+1”办案团队,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及时掌握法官司法行为是否规范、驾驭庭审能力是否及格、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信息,对法官办案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 

三是实行通报制度。每月对院领导办案数量和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进行通报,定期对院领导所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公示、通报,确保院领导真正发挥带头办案的“领头羊”作用。团队组建以来,法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3件,结案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