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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情况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依法治区规划。  

三、指导监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工作;指导监督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148”法律服务所。  

四、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公证、法律援助业务工作。  

六、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参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及装备工作。  

九、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