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项目 |
收费名称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标准 |
证书(执照),文本相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指纹等 |
件 |
自然人的,每件100元;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每件5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
档案查询 |
卷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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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翻译 |
千字 |
英文翻译、打印全套服务,每千字符60元,不足千字符按千字符计算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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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副本 |
件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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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标准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无(有)犯罪记录、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职务(职称)、资格等 |
件 |
80元 |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
件 |
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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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存款、经济收入、纳税 |
件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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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房屋产权、财产所有权 |
件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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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
件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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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等 |
件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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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
件 |
受益额2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1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9%收取;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7%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4%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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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件 |
按照债务总额的0.2%收取,按比例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非金融机构的债权文书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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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事项调查费 |
件 |
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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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
件 |
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
陕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