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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杨陵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11月18日 

 

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杨政办发[2015]117号)精神,为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开展杨陵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确保各成员单位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区统计局负责制定印发普查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提供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农业经营单位的详细资料,及林地确权、承包经营情况,林下经营活动情况和林产品产量等资料,参与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事项。 

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 

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全区国土面积、农业用地的统计数据。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农业灌溉、淡水养殖和农村居民饮水情况等方面资料,参与农业普查相关事务。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镇(办)、村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及农业社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