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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加强和规范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12月18日,省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和规范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通知》指出,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相关专业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名录库管理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审核和管理责任,把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作为一条坚决不能触碰的底线和红线,绝不允许出现虚构调查单位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由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分级负责,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和相关专业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完成。市、县区名录库主管机构和各相关专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和责任,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高质量完成。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统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规定的工作职责、审核流程、审核标准等开展审核确认工作。一是加强审核跟踪力度。加大对各市审核工作的管理,分专业建立审核工作定期跟踪机制,关联生产月报、财务月报、财务年报等报表,对当年新增入库但报表显示未达规模的企业,暂停企业所在县区本专业申报权;对当年月度新增入库年底又申报退出的企业,暂停企业所在县本专业申报权;对出现问题较多、审核通过率低的市级统计部门,暂停该市本专业申报权。二是建立审核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市审核工作情况;三是加大实地核查力度。按照县级实地核查、市级核查和抽查、省级监督检查的要求,加强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统计违法的,移送统计执法检查机构依法查处。对抽查中发现的虚假单位、虚报规模等问题,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一旦确认为统计违法行为,依照《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