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
事项设定依据 |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6〕66号) |
受理单位 |
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
申请条件 |
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
办理材料 |
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见附件)、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均可)。其中,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统计局(杨陵区康乐路20号区政府后楼一楼) |
办理时间 |
每月20日,每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联系电话 |
029-87013180 |
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填报法人基本情况表→受理或不予受理→答复→审核实证资料证据→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
办理时限 |
二十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