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已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
事项设定依据 |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6〕66号) |
受理单位 |
已达到规模以上(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级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业法人单位 |
申请条件 |
从事服务业务活动的企业 |
办理材料 |
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见附件)、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统计局(杨陵区康乐路20号区政府后楼一楼) |
办理时间 |
每月20日,每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联系电话 |
029-87013180 |
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填报法人基本情况表→受理或不予受理→答复→审核实证资料证据→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
办理时限 |
二十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