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5〕6号)的要求,现制定我区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铁拳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指示为指针,牢固坚守“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工作底线,从治标和治本两条线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
(二)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铁拳铁腕”的要求,严查严处安全生产危险行业领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震慑非法违法行为。
(三)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为抓手,健全完善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突出加强区、镇及街道办事处两级执法工作。
(四)以贯彻落实《杨陵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为重点,集中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隐患查治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府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工作重点
这次铁拳执法行动的重点突出三个方面:
(一)高危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水利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桥梁涵洞、消防、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高粉尘企业等。特别是安全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微企业和涉氨加工储藏企业。
(二)重点场所区域。包括区内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中小企业园、粮食物流园区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区、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重点企业单位。包括2014年以来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凡是被省、示范区、区三级通报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凡是省、示范区、区三级在“隐患排查治理”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存在各类违法行为的企业;凡是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凡是证照不全、制度缺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都要全覆盖、无遗漏、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时间安排
这次“铁拳执法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5月31日结束。行动中要坚持上下联动,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主要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即日起至5月10日)。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确定执法重点,细化工作目标,组织执法队伍,落实牵头责任。方案要坚持扎实、细致、严格、具体,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各单位的方案要在5月11日前报区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至23日)。各镇、街道办事处及部门组成的监管执法工作组,按要求分头深入企业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工作进度情况统一实行周报制度,从5月18日开始至6月1日的每周一上午12时前,各镇、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认真汇总填写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管 “铁拳执法行动”周报表》(见附件),上报至区安委办。同时,要广泛宣传,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监督检查(5月15日至27日)。区安委办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铁拳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和督查。重点对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总结建档(5月28日至30日)。区安委办汇总各部门各单位监管执法成果,复查执法处罚决定,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后续监管档案,并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铁拳执法行动是根据省委常委会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的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和监管范围,立即组建执法工作组,明确执法任务,落实执法责任,深入到重点企业开展工作,保证所有重点企业都执法到位。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执法;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道路施工、桥梁涵洞安全等行业领域的执法;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行业领域的执法;区公安分局负责消防、路面交通等行业领域的执法;区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天然气长输管线的联合执法;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执法;区农林局负责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执法;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领域的执法。区级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执法。在执法中,要有安全生产方面专家参加,把专家检查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铁拳执法行动”中的作用。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条文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的规范性;二是严格清单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实行清单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整改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实行治理销号制度,确保执法的有效性;三是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视其情节依法提出查处和追究处理意见,并在法定期限内落实到位。
(三)铁拳出击,从严查处。坚持“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符合“四个一律”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知并监督有关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气、停止供水、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方式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不停供的,要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媒体上通报。
(四)网格监管,分类执法。要按照 “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办根据“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网格监管的范围和对象、落实网格责任,以网格为单位,对网格内企业实施监管执法。未列入网格的非高危企业,各级可根据情况确定加入网格监管执法或单独组织监管执法。
(五)规范程序,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使用规范的执法用语,坚持文明执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杜绝各类违法执法行为。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请于2015年6月2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铁拳执法行动”情况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