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9时20分,在我区五泉镇农产三路与农园十二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和轻型厢式货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对事故进行处理。经事故调查,轻型厢式货车实为个体所有的依维柯车,且无道路运输资格。按照道路运输事故的判定标准,轻型厢式货车不属于其他运营性车辆或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等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经局会议研究,认定该事故不属于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
现我局依据此结论,提出事故核销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2日-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29-87019706
杨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