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春节将至,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3日召开。为了进一步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扭转往年春季事故多发态势,确保我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根据示范区安委会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企业节后复产评估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春季安全生产规律
春季历来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企业节后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盲目复产复工造成的。加强企业节后员工岗前培训和复产评估,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起好步、开好头的关键所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查,切实做到员工培训不到位不开工,复产评估未完成不开工,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夯实责任,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和行业特点,按照区安委办〔2015〕1号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一线警力部署,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全天候动态监管,严防病患车辆上路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同时,加大对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查治力度,努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及时消除火患。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加强对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利用短信平台、报刊电视等方式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全民用气安全意识。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审批报备制度。公安部门要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值守,严防人员踩踏等事故发生。电力部门要对重点用电单位、老旧线路等进行排查,确保企业和居民用电安全。
三、加强督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制度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是省政府从2014年起建立的一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制度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在每年第一季度之前对当年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通知》(杨安委办发〔2014〕3号)要求,认真做好全区生产经营单位2015年度安全生产评估监督指导工作。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以企业自查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核查验收、安监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企业对安全生产评估负主体责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类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评估内容,全面客观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如实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见附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后,于3月20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四、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检查
节前,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防止松懈麻痹情绪,切实加强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后,各镇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相关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检查方案,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验收工作,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复工、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复产。企业三类岗位人员(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厂级、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参与,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岗位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考核、有记录。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可以结合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一并进行,确保节后复产评估和员工岗前培训全覆盖。
五、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各镇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春节前对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复产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春节收假后,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夯实检查督查责任,集中利用2-3周时间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督查。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企业复产验收程序,重点对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是否如实填写评估报告,是否全面开展复工复产自查验收,是否做到全员安全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无保障、培训教育不到位、事故隐患未消除、复产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不准复工复产。区安委办将适时开展暗访暗查和突击抽查,并将此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追究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各镇办,交通、住建、安监、市政、文化、质监、消防、人社、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办和农业园区办等部门请于3月20日前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复工复产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检查情况报区安委办。
六、加强值守,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调度、应急救援等关键岗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严禁企业和行业部门瞒报、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科学有效置。
附件:杨陵区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