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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防汛抗旱责任人及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杨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明确防汛抗旱责任人及防指各

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明确有关部门的防汛职责,现将防汛抗旱责任人及各成员单位职责予以印发,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附件:1.杨陵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杨陵区领导包保防汛工作责任分工表;

3.杨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杨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杨陵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根据省防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之规定,现将我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公布如下:

一、杨陵区防汛抗旱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李朝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直接责任人: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 朱锋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二、河流防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 原向明  区水务局局长

三、城市防洪排涝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张立功  区政府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曹  锋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技术责任人:原向明  区水务局局长

四、地质灾害防治抢险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杨  飞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孙晓振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五、抗旱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 原向明  区水务局局长

六、各镇办防汛抗旱责任人

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该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责任人,对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负责。


附件2:

杨陵区领导包保(部门、镇办)防汛工作责任分工表

总负责

包抓领导

包抓镇办/部门

责任区域/领域

工作职责

李朝喜

 

 

应急管理局

自然资源局

协助区长负责全区防汛综合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工作。

一、督查、检查、指导包抓区域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

二、督查、检查、指导包抓区域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协调解。

三、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包抓区域及早做出部署,组织开展群众转移安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等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四、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安排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揉谷镇

水务局

负责全区河流及相关水工程防汛工作; 负责揉谷镇防汛工作

张立功

城管局

杨陵街道办

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工作;杨陵街道办防汛工作

 

五泉镇

负责五泉镇防汛工作。

 

大寨街道办

负责大寨街道办防汛工作

  

李台街道办

李台街道办防汛工作


附件3: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做好防汛抗旱公益宣传、救援逃生知识普及、重大预警预报信息、洪涝干旱灾情信息的宣传报导工作。

人民武装部:负责协调军队、地方预备役部队支援防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防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发改局(粮食局):负责防汛抗旱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粮食、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工作。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应急度汛、水毁工程建设资金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经费筹措,稳步增加防汛抗旱经费投入。

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情、旱情、土壤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适时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河流防洪抢险预案、抗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水利工程抗旱预案并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洪抗旱水利工程运行与水量调度,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开展防洪抗旱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抗旱的技术支撑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及全区应急物资调用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消防、部队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统计核查,灾害调查评估,灾民救助和生活安置工作,统一发布灾情。

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防涝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编制城区排涝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识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知识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组织师生开展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负责区内院校防汛抗旱工作。

工信局(商务局):负责协调保障洪涝灾情,旱情发生后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负责调度应急通信资源,协调相关通信运营商保障防汛抗旱通信联络畅通。负责工业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分管领域内防汛抗旱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秩序维护和危险区警戒管理、灾区社会治安,打击侵占河道、损毁防洪工程、窃抢防汛物资、破坏防汛抗旱设施以及在河道设障、乱挖、乱采的违法行为;负责防汛抢险区域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

住建局:负责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以及城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工作,必要时协调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交通局:负责协调运力资源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及灾民转移运送工作,负责因灾损毁的道路抢修工作,做好公路(桥梁)等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水旱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推广应用旱作农业综合技术。做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对预报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区域的旅游景区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督促关闭景区,指导旅游景区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实施灾后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供销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及抗旱物资的和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农业园区办:负责园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做好园区排水及园区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防汛抢险、防洪排涝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开展抗旱应急送水工作。

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气候监测预报及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实况信息。

区供电公司:负责及时抢修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保证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邮政局: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机要公文、明传电报、防汛物资设备及时准确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