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发〔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行动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攻坚安全生产顽症痼疾,补齐短板弱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省、示范区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决定开展杨陵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合五项安全攻坚和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以坚定决心、超强力度,对全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一线、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11月上旬底结束。
三、攻坚具体内容
(一)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按照中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示范区实施细则、杨陵区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清单”,对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及安全生产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强化安全生产顶层设计。攻坚行动期间,区委区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建强配齐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对安全生产领域规划落实、队伍力量、投入保障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将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调研,分管领导将至少开展2次督导检查。
(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分管领导及人员情况、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等进行梳理检查。攻坚行动期间,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思路方法和措施建议;要亲自检查推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调研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按每月不少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10%的比例开展安全检查。
(三)基层政府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镇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攻坚行动期间,各基层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督导。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要积极动员群众力量,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家查、随手拍活动,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为安全、抓安全的局面。
(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五落实”情况和履行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整治,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对机关各工作部门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安全检查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在安全管理上当标兵做表率。
四、方法步骤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具体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营造百日攻坚、严查隐患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上旬--10月底)。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攻坚内容,对本单位本部门履行安全工作监管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治理责任、时限、标准、资金和具体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归零。要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切实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管重罚乃至关闭取缔。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上旬)。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于10月26日前报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将组织由区级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对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监管执法不严等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发生安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切实细化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攻坚行动强势推进。
(二)强化隐患排查。要突出查风险、治隐患、防事故,行业监管部门、各镇办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突出安全执法。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确保行动有力开展。
(四)强化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对行业企业开展检查以联合检查为主,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攻坚行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6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含附件1、2)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赵彦华 联系电话:87019706
电子邮箱:670281254@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月工作统计表
附件2: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月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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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隐患 |
执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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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排查 |
已排查 |
排查率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整 改 率 |
关闭 |
停产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处罚 |
追究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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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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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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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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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家) |
(万元)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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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每月16日前报送汇总情况,数据为百日攻坚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2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重大事故隐患 |
整治进度和采取 防范措施情况 |
整治完成时限 |
整改负责人 |
包抓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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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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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包括企业自查上报和各行业部门、各镇办排查检查的重大隐患。2.此表每月16日前报送汇总情况,统计百日攻坚开展以来的累计检查重大隐患企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