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落实胡和平书记和刘国中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检查视频会议精神和示范区消安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杨消安发〔2019〕9号)要求,现就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治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时间安排
4月18日起至5月31日结束。
三、检查整治重点
各镇办、各部门要采取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拉网式排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重点突出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全区消防安全。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通过“七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全区火灾防控水平。
四、检查任务分工
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各镇办、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全面开展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部门:要结合《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立即安排部署,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的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1、区消防队:重点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区应急局: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3、区工信局:重点加强工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和和动火作业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4、区公安分局: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和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排查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建筑材料、电器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5、区住建局:重点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社区物业的消防安全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以及小区物业消防的安全检查;
6、区文体局:重点加强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和文物等行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电影院、KTV、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电器火灾和消防通道等安全检查;
7、区教育局: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学校实验室、教室楼、学生宿舍、家属区等人员聚集区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8、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加强涉农企业和农业生产安全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农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仓库防火和冷库的安全管理,以及设施农业大棚和经济林木的防火安全检查;
9、区农业园区办:重点加强农业园区所属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0、区卫健局:重点加强医院、镇办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1、区民政局:重点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2、区执法分局:重点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影响公共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出店经营等违法建筑物的排查整治,以及城镇燃气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3、其他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安排,针对本行业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层层动员部署,组织本区域内的企业、相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和物业公司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对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小区楼栋消防通道、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出租屋消防安全和荒草沟地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专门盯、具体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各镇办、各部门要针对检查重点,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个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严格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要上报区消防委进行挂牌督办,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三)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区安委办将组织区消防大队和考核办,对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对履职不到位、排查不彻底、执法不严格,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显示屏、广播、报栏、网络等公共媒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和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请各镇办、各部门于4月20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区消防大队,以后每周四前上报周工作小结,4月28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5月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区消防大队联系人:徐茂; 电话传真:029-87016033)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