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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陕安委〔2016〕3号),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治站位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且要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以巩固“三基、三化”成果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管机制,在继续抓好属地、部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企业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落实。   

(一)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问效制度,逐步形成上级对下级、总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问责问效机制,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二)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会议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班组班前会、车间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日常会议,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会议的召开,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制定措施,监督落实。各级安全例会要有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三)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例检制度。各企业要严格例检制度,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和节假日检查,形成每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四)规范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企业要建立与区安监部门对接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经常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要建立自查、自纠、自报、自治机制,形成企业内部隐患治理闭合环路,要规范单位、车间、班组等层级事故隐患排查的次数、规模、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要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评估隐患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对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

(五)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各企业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鼓励对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六)规范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新员工、转岗员工和临时工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注重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并登记建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注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七)规范落实企业风险防控制度。各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各岗位、各流程始终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状态。要建立本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及其他风险评估评价机制,组织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评估,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八)规范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各企业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

(九)规范落实企业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制定完备的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制度,配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加快安全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十)规范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各企业要向员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接受员工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十一)切实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各企业要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并随着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并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有重大危险且没有专业应急队伍的企业,必须与所在区域的应急机构或临近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遇有险情,依照协议方案,能立即得到救援。高危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或与协议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行政执法检查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行业监管的职能职责,加大行政执法频率和强度,严肃查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明确执法责任。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律、法规赋予负有安全监管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要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本辖区、本行业所有企业监管执法单位,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实现全覆盖、无缝隙。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要求,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工作方案,使用法定的执法文书,按程序履行法定义务和职权,有效防范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要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采取“双随机”的办法确定执法企业,实行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底线,是保证企业安全的基石。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行政处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给予罚款、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改、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区政府依法关闭、追究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上限处罚,绝不能姑息纵容、养痈为患。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通过组织举办“学习班”和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等活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参训率、知晓率。要组织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企业安全规范和自定标准,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抓住长期不能解决的制度、资金等薄弱环节,抓住违法成本低、法不治众等难点问题,实施精准推进、重点突破。要深入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查本年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 “一票否决”等挂钩,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接到文件后,立即将此文件转发各企业督促实施。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