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深化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我局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全区随机抽查8家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8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经执法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46处。其中,对陕西杨凌石油分公司东出口加油站和大寨街道办鸿运便利店2家单位发现的4处问题,现场立即进行了整改。对3家企业单位做出责令限期整改,对3家企业单位做出立案审批。
二、检查处理意见
(一)责令限期整改隐患的企业
1、杨凌新大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杨凌华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杨凌众兴菌业有限公司
以上企业应当按照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复查。
(二)决定立案查处的企业
1、陕西杨凌瑞琪生物有限公司
2、陕西杨凌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杨凌新声铜鼓乐器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区安监局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并根据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