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杨管发〔2017〕12号),按照杨陵区政府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杨政发〔2018〕1号)要求,切实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巩固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成果,确保全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推进,区上成立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杨满卫(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魏争谋(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邓毅伟(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
李海平(区政府副区长)
刘正强(区政府副区长)
赵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蒋立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淡鹏远(区财政局局长)
王云哲(区考核办主任)
杨小刚(区环保局局长)
陈印科(区安监局局长)
杨水利(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马烽(区住建局局长)
韩建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锋(区工信局局长)
孙建峰(区卫计局局长)
张高社(区文体局局长)
党新元(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广儒(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振宇(交警二大队队长)
冯宇博(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腾(新区消防大队指导员)
薛超(李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建刚(杨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彦(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原向明(五泉镇镇长)
祁辉(揉谷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杨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分局局长杨水利同志、安监局局长陈印科同志、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广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等。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强宣传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烟花爆竹宣传动员贯穿到全域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1、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要在春节前夕,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营运商向群众发送禁燃禁放公益提示短信。
2、区城管分局、文体局要利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牌、沿街LED显示屏等),结合文化下乡,开展“移风易俗、平安文明”主体公益宣传。
3、区交通局要在全区各路公交、出租车、汽车站、候车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所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4、区教育局要在全区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发短信、微信等形式,提示、督促学生家长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二)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镇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领导,细化人员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禁燃禁放整治力度,推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1、各镇办:
(1)要与村(社区)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禁燃禁放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2)要采取包片区、包组(小区)等形式,落实每个片区、组(小区)工作职责,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实现禁燃禁放监管全覆盖。
(3)落实监管人员。各镇办要由领导带队,至少成立5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至少抽调5名机关干部,公安分局要对5个巡查组分别安排2名公安干警参与配合,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2、区级各相关部门:
(1)区住建局要安排物业办,积极行动,要与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禁燃禁放的监管。
(2)由交警队牵头,协调区交通局、公安分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制定具体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在进出杨陵区各道路出入口设置关卡,对各种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烟花爆竹一律收缴,坚决杜绝外流烟花爆竹进入我区。
(3)区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分局要采取包抓街办形式,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3至5人,公安分局对每组分别配备警车1辆,公安干警4名,重点对中心城区(李台办、杨街办、大寨办)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经劝阻不听,要依法进行处置。公安分局再组成两个应急处突小组,配备警车2辆,公安干警8名,用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揉谷、五泉两个派出所也要抽调警车配备警力组成应急处突小组,配合两镇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4)由公安分局负责,协调西农大、杨职院保卫处,落实所属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负责并保障相关街道办实施巡查检查工作。
(5)由环保局负责,依据关中大气污染联防机制对周边县区发函告知,有效管控烟花爆竹流入我区。
(6)由工信局负责,对各企业进行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在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辖区内酒店进行宣传教育,由酒店负责,宣传和劝阻承办婚丧嫁娶的群众采用其他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管控,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3、区级领导包抓镇办:
(1)杨满卫同志负责包抓大寨街道办。
(2)魏争谋同志负责包抓李台街道办。
(3)邓毅伟同志负责包抓杨陵街道办。
(4)李海平同志负责包抓揉谷镇。
(5)刘正强同志负责包抓五泉镇。
4、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具体上岗时间:
(1)2月4日(除夕)下午14时到2月5日(初一)上午10时
(2)2月9日(初五)早6时到上午10时
(3)2月19日(正月十五)早6时到上午10时,下午4时到晚12时
5、交通、交警、公安、环保、消防部门设置道路出入口关卡检查上岗时间(分两轮各自倒班):
(1)2月2日早7时到2月4日(除夕)下午6时
(2)2月17日(正月十三)早7时到2月19日(正月十五)下午6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办、各单位要把2019年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管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管控。各镇办、各单位要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切实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各镇办、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动员,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区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启动无人机全天候监测并做好人员调集、车辆调配等保障工作;环保、城管分局、安监、财政、宣传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准备,扎实履职;区督查考核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凡发现有违法违规燃放的村(社区),处罚村(社区)主要干部每人200元;凡发现有违法违规燃放的小区,处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1000元;对查处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管控责任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违规燃放行为多发的镇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管控责任履行好的镇办,将予以奖励。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按《杨凌示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杨陵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人和事,视情节给予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