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监发〔2018〕27号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门店):
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杨陵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安委会发〔2018〕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各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逐步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和安全风险分布图,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一)开展风险源摸排和辨识。各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对风险源进行全面摸排,包括生产、存储设施设备、工艺流程、输送管线、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风险。逐步建立风险源清单,按照清单逐一落实日常管理责任。
完成时限:2018年6月20日前。
(二)进行风险评价(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源进行分级,先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
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作业活动、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过程等排查出来的风险源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确定风险是否属于可接受风险。对于高风险等级危险源,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完成整改。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日前。
(三)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各企业要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监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监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重点化工工艺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高风险环节,要健全并落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管、包查、包治的“包联”制度。
完成时限:2018年8月20日前。
(四)实施风险公告警示。风险辨识评价完成后,要及时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
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
(五)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各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针对各个风险源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日前。
(六)加强应急管理。各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预案演练或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领导,区安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执法队人员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落实责任,加强自查。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对照“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具体内容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与各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信息的定时上报,实现对风险点、危险源的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强化监管,严肃追究责任。区安监局将结合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确定至少1家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同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对标排查、对标执法。对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风险源必须按时整改完善,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消除,重大隐患列入限时整改计划,牢牢筑起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