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19〕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入夏以来,进入用电高峰期,同时也进入各类用电安全事故高发期。2019年7月11日上午10时许,我区董家庄麦力祺园区仓库车间2栋-16#门面因柜式冰箱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库房部分墙体及柜式冰箱烧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夏季高温期间用电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和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用电安全薄弱环节,对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收到此文件后,要立即转发至分管领域企业,同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夏季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迅速开展检查,全面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杨安委办发〔2019〕14号)及用电安全检查要点(附件1)要求,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用电安全特点,持续不断地开展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请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于8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向区安委办报送夏季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台账(附件2)及工作总结,区安委办和考核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夏季用电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
各镇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用电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同时,将企业电力安全事故、群众用电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安全用电观念,熟悉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切实提高自我防护保护能力。
附件:1.用电安全检查要点
2.夏季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台账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
用电安全检查要点
一、电气安全管理
1.配电房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应急照明灯、铺设绝缘垫、配备灭火器材、设置防小动物进入措施、配备“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工作牌,配电房内应清洁无积水,严禁存放生活用品和当作维修场所使用;
2.发电机房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材、设置防小动物进入措施、无漏油漏液现象、发电机体做接地措施,发电机房内应清洁无杂物,严禁存放生活用品和当做维修场所使用;
3.配电柜应接地良好、电柜内线路应整齐规范、电缆进出口处作封堵措施、电柜前后铺设绝缘垫、留有足够操作和检维修空间;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厂家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CCC认证的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相适应;
5.生产场所的配电柜(箱)和生产设备的电气箱应保持完整、干净、状态良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配电柜(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严禁安装在可燃材料和导电物体上;
7.配电柜(箱)内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完好,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出线端接线数量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8.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套管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9.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10.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11.电气线路不能穿越通风管道,并应避开高温潮湿部位。穿越楼板、墙体时应套管保护并进行防火封堵;
12.开关和插座应加装地线,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3.应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要求;
14.Ⅰ类移动式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绝缘电阻检测并正确接地;
15.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万用插座;
16.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严禁超负荷;
17.总电源、支路和各用电设备应安装型号匹配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并定期测试;
18.配电箱应接线规范,设置安全屏护,做好等电位跨接;
19.企业(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并记录存档;
20.企业(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应明确临时用电工作审批、工作监护和停电检维修作业等相关内容;
21.企业(单位)应建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二、电工持证上岗
22.企业(单位)应按要求聘用或对外雇请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电工作业(凡是涉及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的,均需持有电工证上岗;电气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配电箱等);
23.电工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电工操作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复审;
24.企业(单位)应对本单位电工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相关档案;
25.企业(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范配备及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6.企业(单位)应为电气操作人员和外线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杆、登高用具、安全带、安全帽、验电器、标志牌、接地线等安全防护用具,电工操作时应做到现场有人监护;
27.对于外聘或工作人员上门从事电气作业的,应严格核查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留存电工证复印件和服务合同备查;
28.其他涉及用电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
杨陵区夏季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台账( 月 日— 月 日)
单位(盖章): 填报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企业(单位)名称 |
用电安全隐患和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是否销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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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各单位于8月15日、9月15日前将夏季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7019706,QQ:57194735。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表格式进行填报,便于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