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20〕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暑期,天气炎热,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空气湿度大,容易出现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而引发事故灾害。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现就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镇办、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抗旱、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坠落等高温天气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对高温天气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各镇办、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对高温天气不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停产的要停产,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办、各单位要立即对本单位、本行业、本企业的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用电安全方面:要防范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引发的火灾。切实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对客运、公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车站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高温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和危险路段禁止通行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营运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防止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
(三)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化工、高层建筑、商场、临时用房、仓储等火灾易发多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农村、老城区、工人集体宿舍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用电超负荷等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四)建设施工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排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
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
(五)特种设备方面:要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尤其是对露天摆放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消除隐患。要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遇到强对流天气,要停止室外大型游乐设施、室外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六)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管线管道和桶装化学品等的监测监控,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针对性的降温措施,并对容易受热老化的密封元件加强检查,及时更换,预防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还要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
(七)粉尘防爆方面:涉爆粉尘企业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控,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粉尘防爆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及时清扫生产车间内粉尘,做好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企业的除尘系统和除尘器符合安全标准,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粉尘爆炸事故。
(八)有限空间方面:夏季天气炎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易挥发,要严格落实作业前检测和通风制度,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严防燃爆、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夏季企业进入生产旺季,有限空间等临时性作业增多,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严格规范作业审批程序,做好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及现场安全管控。
(九)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方面: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做好防内涝、防老旧厂房垮塌、防次生灾害等措施的落实;要全面检测防雷设施,确保安全可靠,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因突然停电或超负荷用电引发事故;要妥善安排好高温期间的职工作息,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十)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其他行业(领域)和各镇办也要结合各自职责,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措施,着重加强高温期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减少和杜绝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暑抗灾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镇办、各单位、各企业要广泛宣传和普及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防大汛、抗高温意识,提升全民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防暑防灾意识和救护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发现并快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各镇办、各单位在接到文件后立即转发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高温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收集汇总各企业、分管领域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8月28日前将《杨陵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及高温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报区安委办。
联系电话:87019706, 传真:87011670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