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办发〔2019〕105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4日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2月7日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及示范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下功夫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示范区总体部署,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建筑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全面整治部分行业领域、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事故调查处理走过场等问题;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使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五项攻坚”、集中执法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建设项目引进上安全风险把关不严、准入门槛低,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大等问题。三是安全责任缺失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监管“三个责任清单”不明确;安全生产“三必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职责未写入有关部门职责规定、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诿扯皮,监管存在盲区;对大货车、渣土车等安全专项整治不坚决,造成事故多发等问题。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等问题。五是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事故调查处理偏轻偏软,未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事故不能正确面对,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不从主观查找问题,千方百计推脱责任、逃避追究,不能真正汲取教训;事故统计不严肃,压减数字、迟报漏报、随意“销号”等问题。六是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培训走过程,考核做样子,替考、持假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厂人员培训时间不达标、不考试,甚至对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培训不够就直接上岗。七是联合惩戒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对明显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企业推诿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具体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整治重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问题。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五是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六是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具体落实)
(三)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一是安全监管责任不清问题。重点整治全域化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盲区,对建设施工项目底数不清,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安全风险点隐患整治不彻底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企业在支模板、脚手架等高空作业和临时用电动火、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中,对存在的风险点认识不足,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扎实,催促施工人员盲目冒险作业等问题。三是项目安全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施工方案制定粗劣,安全技术交底、审核论证不严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盲目赶工期、 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四是农村建筑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在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区住建局具体落实,各镇办配合)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超载、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城市建设工程车辆监管缺位问题。重点整治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渣土车、水泥罐车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三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只收费不管理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运输企业”。四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问题。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五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铁路洞涵、临水临崖、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六是冬季极端天气道路管控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应急准备不足,路面巡查管控措施不到位,责任任务不明确,隐患或事故处置不力等问题。(区交安委牵头组织,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把关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涉危化品使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列入搬迁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缓慢,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生产设备、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未落实,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四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安全监管责任缺失,危险化学品违规混乱存放,采购、领用不建立台账;危险化学品存放点不符合管理规定,未设置警示标识和监控设施等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具体落实,各镇办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重点。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易燃易爆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小区从楼上私拉乱接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或在单元楼道、家中违规充电行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存在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针对各小区、企业、小作坊等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和锁闭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法等行为,全面检查管理不到位,整治责任不明确,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等问题。(区消安委牵头组织,公安分局、住建局、工信局等部门和各镇办具体落实)
(七)冬季燃气安全整治重点。一是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和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和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等问题。二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燃气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 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三是车辆燃气使用和长输管线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出租车、公交车燃气安全管理缺失,日常排查检查不到位;天然气长输管线管理责任和区域不明确,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等部门和各镇办具体落实)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一是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二是校园安全。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学生在校外住宿安全管理缺失,校车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设施农业。重点整治饲料、肥料生产和畜牧种养殖企业,农业机械经营,以及兽药、农药销售门店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仓库、冷库、大棚等农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土地流转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四是文化和社会事业。重点整治商场、宾馆酒店、旅行社、电影院、KTV、网吧、医院、养老院、救助站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应急演练不经常、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五是烟花爆竹。重点整治无证销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违规在禁止区域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其他水域安全、医疗卫生、旅游、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整治,由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镇办,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的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作出安排部署。(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工信局、卫健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镇办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与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做好动员部署。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和全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即研究制定各自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动员部署,并于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集中整治。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期间,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每月23日前将工作小结、问题清单台账和统计表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进行巩固总结。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结束前,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复查到位。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12月7日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既省安委会第四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及示范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结合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全面分析、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本行业、本辖区领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治理。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严格执法贯穿于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全过程,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近期开展的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和应急救援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和“四个一律”措施,确保执法行动有力开展。要推行“执法+专家”的执法模式,提升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区安委办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期间,督查组将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措施》,对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蹲点督战,并进行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同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纳入各单位和各镇办目标责任考核。
(五)强化综合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加大对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职工积极参与整治行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公众的参与性。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期间,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要集中曝光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攻坚行动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外来过境大货车、城市渣土车安全管理,小化工整顿关闭,城市安全发展等比较突出且影响全局、涉及长远的问题,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要将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1.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2.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
4.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检查组;
5.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奖惩办法;
6.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台账;
7.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整治工作纪实表;
8.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1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行业类型 |
整治重点任务 |
牵头领导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建设工程 |
1. 安全监管责任不清问题。重点整治全域化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盲区,对建设施工项目底数不清,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
李海平 |
区住建局 |
各镇办 |
2. 安全风险点隐患整治不彻底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企业在支模板、脚手架等高空作业和临时用电动火、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中,对存在的风险点认识不足,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扎实,催促施工人员盲目冒险作业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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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安全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施工方案制定粗劣,安全技术交底、审核论证不严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盲目赶工期、 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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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农村建筑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在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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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
1. 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超载、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 2. 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问题。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 |
周梅青
周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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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杨陵大队 |
区交通局 |
3.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城市建设工程车辆监管缺位问题。重点整治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渣土车、水泥罐车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 4.冬季极端天气道路管控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应急准备不足,路面巡查管控措施不到位,责任任务不明确,隐患或事故处置不力等问题。 |
交警支队杨陵大队 |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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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只收费不管理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运输企业”。 |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
交警支队杨陵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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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铁路洞涵、临水临崖、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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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 学品 |
1. 源头管理把关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涉危化品使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列入搬迁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缓慢,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 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生产设备、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未落实,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
李海平 |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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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检查组 |
3.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 |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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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安全监管责任缺失,危险化学品违规混乱存放,采购、领用不建立台账;危险化学品存放点不符合管理规定,未设置警示标识和监控设施等问题。 |
夏惠娟 |
区教育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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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易燃易爆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
李海平 |
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 |
区住建局、 区工信局、 区卫健局、 区文旅体局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各镇办 |
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小区从楼上私拉乱接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或在单元楼道、家中违规充电行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存在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
区住建局、 区工信局、 各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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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针对各小区、企业、小作坊等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和锁闭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法等行为,全面检查管理不到位,整治责任不明确,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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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 |
1.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和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和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等问题。 |
杨水利 |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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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 天然气公司 |
2.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燃气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 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交警支队杨陵大队、交通局 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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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燃气使用和长输管线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出租车、公交车燃气安全管理缺失,日常排查检查不到位;天然气长输管线管理责任和区域不明确,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
区交通局、 区发改局、 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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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 |
杨水利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检查组、各镇办 |
校园安全 |
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学生在校外住宿安全管理缺失,校车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
夏惠娟 |
区教育局 |
区公安分局、各镇办 |
设施农业 |
重点整治饲料、肥料生产和畜牧种养殖企业,农业机械经营,以及兽药、农药销售门店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仓库、冷库、大棚等农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土地流转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
樊 兵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 |
各镇办 |
工商贸 |
重点整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应急演练不经常、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
刘正强 |
区工信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区文旅体局、各镇办 |
文化旅游 |
重点整治旅行社、KTV、网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应急演练不经常、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
夏惠娟 |
区文旅体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各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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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电影院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应急演练不经常、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
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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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医疗 |
重点整治医院、各镇办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问题。 |
周梅青 |
区卫健局 |
|
重点整治养老院、救助站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问题。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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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重点整治无证销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
李海平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各镇办 |
重点整治违规在禁止区域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
戴方昌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分局、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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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 |
其他水域安全、医疗卫生、旅游、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
区级各分管领导 |
区级各相关行业部门 |
各镇办 |
附件2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保证全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夯实工作责任,成立各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建设工程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飞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二)道路交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梅青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通理 示范区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队长
韩建伟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四)消防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宇博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 腾 新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区住建局、工信局、卫健局、文旅体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五)燃气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水利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赞斌 区城管分局副局长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六)特种设备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水利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波 区市场监管局(暂代)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检查组、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七)校园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惠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党新元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区公安分局、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八)设施农业领域百日安全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樊 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荣国 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小宁 农业园区办主任
成 员: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九)文化旅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惠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涛 区文旅体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十)工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正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祝东升 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文旅体局、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十一)民政医疗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梅青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建峰 区卫健局局长
徐育兵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十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许新昌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负责攻坚行动日常督查检查和突出问题解决。
(三)负责攻坚行动台账等资料建立和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附件3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组人员名单
为强化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组 长:陈 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李海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考核办、区安委办。
二、工作职责
(一)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百
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及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二)负责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三)负责督办重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追查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渎职等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研究。
附件4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
检查组人员名单
为确保全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更为专业、全面、彻底,我区特成立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家督导检查组:
一、专家督导检查组名单
(一)特种设备专家督导检查组
1.刘海民:咸阳诚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陕西省生产安全应急专家、省专家库专家。联系电话:15991037299。
2.潘存祥:咸阳诚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化工机械高级工程师、陕西省工贸行业专家、省专家库专家。联系电话:18091019612。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督导检查组
1.张海鸿: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省专家库专家。联系电话:1899127556。
2.张秉柱: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省专家库专家。联系电话:18682940218。
(三)有限空间专家督导检查组
1.贺新建:咸阳诚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支队工程师、咸阳市应急救援专家。联系电话:13891083558。
2.高超产:咸阳诚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咸阳市应急救援专家。联系电话:13186237108
二、专家督导检查组工作任务
(一)对特种设备、危化、有限空间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二)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检查;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提出整改意见。
附件5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奖惩办法
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决定开展“百日无事故”创建活动,对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惩,具体办法如下:
1.建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奖励制度。对在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中落实主体责任到位、隐患整改积极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在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工作中予以加分,或优先考虑,具体办法由工信局负责提出。
2.实行安全生产无事故连续累计天数奖励制度。行业无事故连续累计天数达到100天的,对行业监管部门奖励3000元;累计达到200天的,奖励5000元;累计365天的,奖励10000元。
3.对行业主管部门累计无事故连续天数达到2年的,运用三项机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建议区委区政府优先提拔使用。
4.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彻底、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予以加分。
5.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6.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附件6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问题清单台账
行业主管单位(公章): 检查人员(签字):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单位 |
查处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销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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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每月23日前由各责任单位统计上报区安委办(含电子版)。
附件7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纪实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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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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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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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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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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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纪实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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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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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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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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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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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各镇(街道)办、各行业部门认真填写,并留存。
2.此表作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导组检查的重要依据。
附件8
杨陵区百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业领域 |
检查企业总数 |
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执法处罚情况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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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 |
停产停业整顿企业 |
暂扣吊销 许可证 |
处罚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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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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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家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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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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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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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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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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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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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燃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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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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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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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此表由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办严格按照内容格式填报; 2. 每月 23日前填报进度统计表,数据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3.联系人及电话:赵彦华、赵华妮 029-87019706 传真:87011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