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发〔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体目标是: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一遏制、双下降”)。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镇办、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短板,重点解决层层开会、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不严格、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3.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办,有关行业部门落实)
4.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明确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成立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理清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落实省《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指南》,配合示范区在镇办开展责任落实和网格化建设试点工作(应急管理局、各镇办、区政府办、编办分工落实)
5.加强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坚持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判,及时向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镇办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分析敏感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警示提示、约谈提醒,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的预警机制。(各镇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办落实)
6.加强考核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按照精简“督、检、考”要求,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区督考办、区安委办落实)
三、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7.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加强中省驻杨企业、国有企业等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发挥国企示范引领作用。(各镇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8.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制度,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分布图;加大特种设备人员资质考核、认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培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月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部完成;落实奖励举报和约谈问责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应急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9.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区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等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
10.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査“两个导则”,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运行10年以上危化企业的生产工艺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1.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攻坚。住建、城管、交通、水利、产业化项目等行业部门要相互配合,健全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抓、专业建设工程监管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建设、监理、施工等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严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组织开展建设施工督导检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塔吊、架桥机等工程机械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隐患排查,严防带病作业。(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2.持续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攻坚。加强“陕西省三客两危一隧道智能监管服务平台”的深度应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货车超载、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摩托车、电动车、货运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力度。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工程建设。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整顿,加强货车超限联合执法。各镇办、各部门要特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3.开展消防安全领域攻坚行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单位自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整治消防突出问题。以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古建、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老旧小区、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和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为重点,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专项行动,坚决杜绝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件发生。各镇办要特别关注社区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4.防范城市安全风险。加强对城市桥涵、公园广场、道路照明设施、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网、井盖、裸露缆线等相关设施和设备管理,严格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提高城市抗风险能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5.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以建筑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使全区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区安委办牵头,各镇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工落实)
16.深化工商贸行业安全整治。加强受限空间、粉尘涉爆、危险作业、外委人员管理等环节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外包作业专项整治,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企业不满足“三同时”条件的一律整改。对10人以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积极推广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经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区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7.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开展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督促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18.强化铁路沿线安全整治。要推动建立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铁路“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强化路外施工单位施工和铁路沿线设施大棚安全管控,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各镇办落实,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19.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整治。全面梳理排查城市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健全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尤其防范水电油气通讯等管道输送、施工等安全事故,减少外力对管道线路的破坏影响。(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20.开展农业农村安全整治。要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特点,统筹消防规划,抓好农业园区建筑施工、设施农业农村用电用气、建房、沼气池使用、农村道路、小作坊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不断打牢农业农村安全工作基础。(各镇办落实,区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配合)
21.开展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农业机械、油气管线、城镇燃气、电力、军工、水利工程、校园安全、水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镇办、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落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六、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22.严格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强化规划和评估引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在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工程项目引进中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23.持续加强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建设。按照省《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指南》,抓紧制定分地区、分行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一图三清单”(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2020年高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区应急局落实,行业部门配合)
24.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修订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加大整改治理督导督办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推进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区安委办落实)
25.配合示范区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参照省级部门制订的安全示范区城市建设评价细则和管理办法及服务指南,积极开展示范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各镇办、区安委办、各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26.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油气、电力、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严防忙中添乱;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工作。(区应急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落实)
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7.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年度自评情况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已建成的双重预防机制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镇办,区安委办落实,有关行业部门配合)
28. 深入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安全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监管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等安全培训教育,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临聘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真正解决事发于无知、事发于盲目的问题。(各镇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29.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出台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的意见,制定分级分类执法责任清单,建立分级分类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广“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利用应急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试点“互联网+执法”模式,建立执法信息化机制;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参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镇办,区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分工落实)
3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紧盯受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人员密集场所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区应急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行业部门分工落实)
31.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事故挂牌督办,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加大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各镇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应急局分工落实)
九、加强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建设
32.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项预案,督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响应处置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落实)
33.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对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任务,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各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