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加之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即将召开,为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好建党100周年和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庆祝建党100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加之杨凌负责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赛艇、网球等3个项目,确保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摆在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场硬仗。各部门、各镇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立即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堵漏洞,有效治理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道路交通。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合理调度客车运营班次,严格落实GPS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停运制度,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机动车违法违规载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道路疏导,做好赛区周围、旅游景区、易堵路段和重点路段的监测监控,确保建党100周年和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全区道路安全畅通。(杨陵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分别牵头,区文旅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镇办配合)
2.建筑施工。扎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涉及工程建设施工的有关部门要配合区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现场“五整治五落实”要求,集中力量抓好各自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坚决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城投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供电公司、各镇办配合)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超温、超压、超液位、有毒有害介质监测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加强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充装环节安全监管;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校加强科研试验过程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存储行为。(区应急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各镇办配合)
4.工商贸。要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督促喷涂作业场所企业严格对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区工信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供电公司、各镇办配合)
5.消防安全。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城市商业综合体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电器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检查内容,认真检查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防火措施和安全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综合治理。(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分别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分局、供电公司、各镇办配合)
6.特种设备。以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医疗单位和休闲娱乐场所等使用电梯比较集中的单位为重点,认真检查电梯维修保养、设备运行、日常安检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全面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同时要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塔吊、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治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住建局、工信局、文旅体局、卫健局、民政局、物业管理公司、各镇办配合)
7.城镇燃气。区发改部门要会同油气长输管道单位切实做好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并协调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区城管执法部门要组织对城乡燃气经营点、城镇居民及农村群众用气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制度是否落实,燃气企业开挖施工是否报批、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监管,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区发改局、城管执法局分别牵头,公安分局、天然气公司、各镇办配合)
8.校园安全。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区教育局牵头,区交通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供电公司、各镇办配合)
9.文化和社会事业。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各种游乐设施、旅游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设备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根据接待容量,科学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同时加大对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电影院、KTV、网吧、养老院、救助站等安全检查力度,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督促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处置。(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民政局分别牵头,区工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供电公司、各镇办配合)
10.农业生产。重点对饲料、兽药、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畜牧业、种植业生产和冷库、大棚设施等安全监管;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整改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农业生产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分别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办配合)
11.医疗机构。加强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部位)的管理,特别是加强门诊等人员密集场所、放射科、制氧间、配电室、压力容器、电梯、实验室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对生物实验室、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留观场所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疫”安全。(区卫健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公安分局、各镇办配合)
12.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重点对电力通讯和热力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限空间发生安全事故。(区城管执法局、网信办、供电公司、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各通讯运营公司分别负责)
13.水域安全管理。做好汛期河道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及处置工作,加强水域管理及安全防范,按照规定做好值班巡查值守工作,增设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增加救生器具,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水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避免发生溺亡事故。(区水务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14.各镇办和其他各单位。各镇办要深入镇、村(社区)排查安全隐患,统筹做好农村集市活动、农村建房和农户集体宴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对因拆迁形成的危房、出租房,以及留守老人和儿童用电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其他单位也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全区各行业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镇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部门、各镇办要主动联系区级分管领导,采取区级领导带队检查等方式,对所属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结合夏季高温、汛期安全检查及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每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工作总结,区安委办和考核办将对各单位开展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并做好应急准备。各部门、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庆祝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坚持每日“零报告”,对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时刻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救援物资,科学安排救援力量,确保关键时候迅速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在接到此文件后,要立即转发各企业组织实施安全大检查。同时,要于6月1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报区安委办,10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台账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赵花妮 电话:87019706 传真:87011670
附件:杨陵区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
杨陵区建党100周年及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
单位(盖章): 填报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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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被检查企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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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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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各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7011670,QQ邮箱:416337343@qq.com。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表格式进行填报,便于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