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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考核任务的通知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考核

任务的通知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下达区政府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求,根据区政府安排,现将各单位承担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配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基本建成任务。二季度全部达到基础施工要求,三季度全部达到主体施工要求,四季度基本建成。

1、杨村中心社区二期1216套,廉租房420套,棚改房796套。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

2、秦丰社区969套,廉租房479套,棚改房490套。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

3、常乐园小区199套,廉租房91套,棚改房108套。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廉租补贴发放。完成廉租补贴发放100户。

责任单位: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大寨街道办。

(三)分配入住任务。加快推进已建成揉谷社区1936套、五泉小区剩余2259套、大寨南区1916套保障房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区城改办、五泉镇政府、揉谷镇政府、大寨街道办事处。

(四)棚改货币化安置。配合示范区城改办完成150户拆迁货币化安置任务,二季度启动,四季度完成。

配合部门:区城改办牵头,李台街道办配合完成胡新庄85户拆迁货币化安置,国土分局配合完成林研所65户拆迁货币化安置。

二、工作要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我局将协调区督查考核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