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止。
2、请于10月26至11月31日之间(因农高会办理期限延迟5天,节假日不办理)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杨凌示范区农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邰北公租房2号楼农科大厦6层)办理租房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并缴一年租金后,前去农科资产物业公司领取钥匙,超过6个月未实际入住的,收回房源。
3、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手续的,视作弃权处理。一年之内不可再次申请公租房。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为两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请不要过度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履行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