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住房办发〔20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杨陵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住房保障
专项政策落实办公室(代章)
2018年1月23日
杨陵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低收入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陕西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原则,重点解决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2018年计划完成全区所有低收入户农村危房改造。
三、工作任务
(一)精准认定对象。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扶贫部门提供除易地扶贫搬迁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民政、残联部门分别提供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住建部门组织对住房危险性进行认定,属于C、D级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区住建局要根据扶贫等部门提供的低收入户名单(民政部门负责集中供养人员除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户核查认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出具鉴定意见,明确改造方式。区、乡镇、村三级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
(二)减轻群众负担。一是坚持能加固绝不重建,全面推广大荔危房加固改造经验,C级危房全部实行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避免群众大额举债。二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及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三是严格控制统建比例。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格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四是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五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按照住建部要求,当年项目当年必须全部开工,10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11月底必须达到入住条件。
(三)规范工作程序。一是优化简化“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流程,按照“精简、规范、高效”原则,对相关程序进行优化,加强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同时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镇两级公示制度。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工匠培训等相关材料,档案资料应全面、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一卡通”,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四)强化质量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各镇办要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杨政建发[2017]59号)要求,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的“五个基本”要求。区住建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工匠培训、房屋危险鉴定、农房设计、农房施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和新型材料应用、村庄规划建设等工作指导,指导农户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定期巡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册,定时回访、限期整改,做到“三个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
(五)明确补助标准。按照低收入户住房安全鉴定结果,属于C、D级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对各户补助标准根据各户具体工程量,由农户、村组干部、工作组成员、镇办工作人员、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确定。暂参照2017年标准,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新建户均不低于2.58万元。其中新建户补助面积:1人户基本保障补助建筑面积上限为每户40平方米;2人户上限为5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户补助面积按人均18平方米以内确定。改造面积小于保障面积的以实际改造面积为准,实际改造面积大于保障面积的以保障面积为准。确定补助面积时扣除现有安全住房面积。补助标准:改造补助资金按800元/平方米计算,其中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予以全额补助,非低保、残疾人家庭补助80%。
(六)人居环境提升。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在建设安全住房的基础上,以卫生厕所、人畜分离为底线,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让扶贫对象户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住的安全、住的舒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基础。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部署(1月1日-3月10日)。根据中、省、示范区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安排2018年低收入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镇办要按照户申请、村组评议、镇办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户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并在镇、村进行公示。审核结果2018年3月10日前报区住建局。
(二)计划下达(3月10-3月31日)。区住建局对各镇办摸排出审核的低收入危房户房屋逐户核查,鉴定房屋危险级别,确定改造对象,明确补助金额,建立2018年杨陵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我区低收入户危房改造工作。
(三)项目实施(4月1日-10月31日)。指导各镇办全面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区住建局10月底前组织对年度危房改造对象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兑付补助资金。11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四)督查考评(4月1日-11月30日)。区住建局常态化暗访督查。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镇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考核、通报,年度综合考核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由区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牵头负责,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与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建立联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房管理中心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和抗震设防、农房设计和村庄规划建设及危房改造建筑节能和新型材料推广应用。
(二)落实补助资金,确保项目实施。由区住建局会同区扶贫办积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会同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利用“一卡通”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两率一度”。各镇办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区上下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