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二○一二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陵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计划指标任务及时分解细化,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力推进,抓好项目。2012年,全区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大类76个,年度计划投资36.7亿元。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尽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并落实“定项目、定投资、定工期、定人员、定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月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区发改局,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有序实施。
三、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区监察局、考核办、督查室要将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和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定期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杨陵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2、杨陵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1杨陵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