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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杨陵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杨陵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杨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区政府领导法律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集中学法主要采取法制专题讲座和会前学法两种方式进行。

全年计划安排法制专题讲座2次,会前学法12次;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20小时。

二、学习对象

(一)法制专题讲座对象:各区长、各镇(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会前学法对象:

1.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对象:区政府常务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

2.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学法对象:各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

(一)法制专题讲座学法内容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和难点。

(二)会前学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 其他选题

四、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领导学法活动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二)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提前确定学法内容。

(三)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确定学法内容。

五、学习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要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强化集中学习效果。

(二)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带头参加学习,确保学习成效。

(三)所有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四)各镇(办)、各部门于4月6日前将单位学法计划报送法制办,按季度将单位学法情况报送法制办,年底区政府将对各单位学法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