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杨陵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杨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区政府领导法律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集中学法主要采取法制专题讲座和会前学法两种方式进行。
全年计划安排法制专题讲座2次,会前学法12次;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20小时。
二、学习对象
(一)法制专题讲座对象:各区长、各镇(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会前学法对象:
1.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对象:区政府常务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
2.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学法对象:各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各镇(办)、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
(一)法制专题讲座学法内容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和难点。
(二)会前学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 其他选题
四、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领导学法活动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二)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学法计划的安排,提前确定学法内容。
(三)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确定学法内容。
五、学习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要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强化集中学习效果。
(二)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带头参加学习,确保学习成效。
(三)所有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四)各镇(办)、各部门于4月6日前将单位学法计划报送法制办,按季度将单位学法情况报送法制办,年底区政府将对各单位学法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