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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陵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杨陵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依法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上网办理。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力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编办牵头,发改局、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探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公示、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工商分局牵头,编办、发改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3.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局牵头,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农林局、财政局、法制办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建国以来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全区行政机关实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全覆盖。(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扎实推行依法决策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规范重大决策流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落实承办机构,形成工作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畅通政府及部门领导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政府办牵头,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7.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2017年年底前,各部门完成各类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和公开工作,并将行政裁量基准作为适当性依据适用,推进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法制办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8.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配备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客观、准确地记录执法过程,有效固定和保存执法证据。健全落实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具体执法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法制办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财政局负责)

9.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7年,全区普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够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任务。(法制办牵头,人社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0.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监察局牵头,法制办、审计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1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事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1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监察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3.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的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类型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综治办牵头,信访局、法制办、司法局、食药监分局、安监局、环保局、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4.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程序,探索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机构,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5.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健全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制定本年度学法计划,全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分别不少于4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政府办牵头,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各部门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健全体制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与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送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