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暨建立统计专业队伍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30 09:51

杨规〔2020004-区政府办004


 

杨政办发〔2020〕45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暨建立统计专业队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有效提高全区统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暨建立统计专业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统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事关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准确判断、科学决策和工作部署。为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区域和行业发展水平,各镇办、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分析意识,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统计工作。

二、建立大统计管理体制

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建立综合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各镇办、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村(居)委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统计工作网络。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镇办配合实施统计管理;其他调查对象由各镇办牵头,部门配合实施统计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基层网络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和配合的大统计管理体制。

三、建立统计专业队伍

(一)稳定统计队伍。各镇办、各部门要明确负责统计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于10月15日前将人员信息上报至统计局。统计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需经过统计局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增强统计力量。统计局、人社局要加快招聘或引进专业统计人员,有效提升我区统计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人员培训。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人才培养,把全区统计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统计工作来抓。一要创新思路精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四上”企业统计各项培训工作;二要外请专家为行业经济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知识培训;三要深入基层做好指导,加强统计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的宣讲,营造社会各界知晓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紧抓重点统计工作

(一)抓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及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通力合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全区第一产业的发展瓶颈,围绕现代农业、设施大棚、生猪、奶肉牛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保持我区农业总产值和一产增加值增速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抓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抓增量、促增速的工作思路,推进第三产业充分融合,激发消费品市场活力,挖掘消费潜力,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商贸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奖扶政策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特别要重点扶持和培训批发企业、文化产业、科技企业,推动尽早入统计库。

(三)抓“四上”企业培育。各镇办、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四上”企业培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紧盯本行业、本区域内重点企业,加强走访指导,建好企业经济指标台账。区统计局要积极协助镇办、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对有潜力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力争早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

五、加强业务沟通协调

(一)定期召开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和预警,研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区域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落实统计相关各项工作。

(二)区统计局要强化与省统计局、示范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杨凌调查队的沟通、汇报。同时,积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配合。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与省级、示范区级部门沟通力度,尤其是加强与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分管部门的主动对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程参与统计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对统计数据亲自参与审核把关,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部门统计。各行业主管部门统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统计工作。数据上报前期,要全面摸清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并认真做好数据上报提醒和催报工作。数据上报中期,加强对各单位上报经济指标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数据上报后期,配合区统计部门认真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数据质量查询,确需修改的数据要将调查表反馈至各单位据实修改,做到回复及时、有理有据。

(三)加强对统计干部的关心关爱。统计局要对各部门、各镇办工作优秀的统计人员给予专项表彰和一定奖励,有效激发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