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规〔2024〕003-区政府办002
杨政办发〔2024〕30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24—2025年秋冬季清洁取暖能源替代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2024—2025年秋冬季清洁取暖能源替代补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杨陵区2024—2025年秋冬季清洁取暖能源替代补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杨陵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替代水平,根据《关中重点片区清洁取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24〕1832号)、《陕西省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陕财办资环〔2023〕59号)、《杨凌示范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杨管财发〔2023〕460号)文件精神,结合杨陵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杨陵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多元化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提高群众采暖季煤改电、煤改气用户户均用电量、用气量,确保温暖过冬。
二、补助标准及范围
对完成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且治理标准达到《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陕政办发〔2019〕14号)规定的改造户给予运行补助(补助范围不包含:采暖季不住人空心户、搬迁等原因的自然消亡户)。
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地方按照4:3:3共同承担,按照实施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补量不补钱”的原则,将资金预拨付至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及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不直接发放现金。运行补助统一按照600元/户/采暖季标准,据实发放,最高不超过600元/户/采暖季。
三、补助时限
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采暖季)
四、补助发放方式
(一)对于“煤改电”用户:区财政局按照600元/户/采暖季补助标准将运行补助资金下达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在采暖季前与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补助用户名单,同时将资金预拨付至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按照区发改局提供的补助用户名单,采取“用多少补多少”的方法,每月将资金补助至用户电卡中(每户累计补助上限600元)。采暖季结束后,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统一计算结余,于30个工作日内将未发放完的补助资金原路退回杨陵区财政局。对线上电量补助失败的“煤改电”用户,按照据实补助原则,由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提供补助发放失败用户名单及其实际用电量(11月15日—3月15日)明细表,经区发改局审核后反馈至各镇办,各镇办核实补助金额后向区发改局报送线下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待区发改局与供电公司线上补助结算完成后,进行线下补助兑付。在线上及线下补助全部发放完成后,剩余资金继续用于下一年度清洁取暖运行补助。
(二)对于“煤改气”用户:区财政局按照600元/户/采暖季补助标准将运行补助资金下达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在采暖季前与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补助用户名单,同时将资金预拨付至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于11月5日至11月15日完成用户燃气表数据采集,待采暖季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二次上门进行实际用气量数据采集,并负责督促“煤改气”用户于30个工作日内携带购气卡自行前往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营业厅进行等价气量充值(每户累计气量充值上限600元)。在采暖季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将未发放完的补助资金原路退回杨陵区财政局,退回资金继续用于下一年度清洁取暖运行补助。
五、补助发放流程
(一)开展清洁取暖运行补助户数摸底工作。由各镇办负责全面摸排符合政策的“煤改电”“煤改气”补助户,名单经公示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发改局,同时将2024-2025年补助户信息上传至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落实运行补助资金发放主体责任。区发改局负责统计更新“散煤双替代”运行补助户数,按照《杨凌示范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600元/户/采暖季标准,做好补助户审核工作,指导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杨凌天然气公司做好补助发放,确保散煤治理运行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三)精准高效完成补助政策落实。国网杨凌供电公司、杨凌天然气公司负责按照协议准确统计采暖季期间用户实际清洁能源用量,及时将电量或气量补助至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户电卡或气卡中,不得将电卡、气卡补助结转至其他账户使用,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实。
(四)做好补助资金下达及绩效评估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加大散煤治理配套补助资金筹措力度,按要求及时下达中省及两级配套资金和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五)做好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区发改局负责确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国家电网杨凌分公司、杨凌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散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争取得到群众广泛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散煤治理替代补助政策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