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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7 17:00

杨发〔2021〕8号

 

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陵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现将《杨陵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杨陵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规律、积极创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杨陵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合重点任务,深化宣传教育

(一)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发挥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理论宣讲平台等渠道作用,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乡村学堂等,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国梦之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办、各镇办、各级党组织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做到抬头可见、驻足可观,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中,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中,使之成为全民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持续开展“三官一律”进村(社区)系列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扎实推进法治杨凌建设,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育局、各级党组织

(三)积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掘后稷、古邰国遗址、马援、隋泰陵等历史文化资源,弘扬古圣先贤、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农耕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杨陵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充分彰显其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杨陵区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旅体育局

(四)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围绕其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围绕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理念,积极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孕育伟大”的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使全区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强化道德教育,深化培育引导

(五)立足学校,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小学校核心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校园,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公民道德建设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中,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树教师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建设优良校风,用校训励志,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六)涵育道德品行,培育良好家教家风。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举办家风讲座、组织观摩流动家风馆等多种方式,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用正确道德观念塑造孩子美好心灵。传承中华孝道,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让家庭成员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努力培育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办

(七)选树模范典型,引领道德风尚。持续开展陕西好人、道德模范、“最美系列”“新时代好少年”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精心选树模范典型,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综合运用“流动好人馆”“农城故事会”、文艺作品、公益广告、道德讲堂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激励机制,维护先进典型的荣誉和形象,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镇办

(八)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道德环境。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杨陵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在《杨陵资讯》等媒体平台设立农城故事、文明杨凌等道德风尚栏目,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加强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各镇办

(九)注重优秀文艺作品创作,陶冶道德情操。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挖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及杨陵区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事迹,推出以他们为原型的相关文艺作品。持续净化文艺行业风气,端正创作思想,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组织好文艺骨干和文艺工作者培训,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

牵头单位:区文旅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局

(十)注重阵地建设,推行道德教育。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建好乡村学堂,打造新时代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阵地,更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加强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等设施的保护利用,充实展陈内容,提升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和农村基层文化设施,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充分运用宣传栏、显示屏、广告牌、应急广播等户外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区教育局、区文旅体育局、区科协、各镇办

(十一)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政德修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开展好青少年群体教育引导,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等行动,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各村要加强村史馆建设,对各村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在村史馆内进行展示,引导村民注重道德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育局、各镇办

三、深化文明创建,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十二)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进一步深化“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促进城市交通更加文明、公共秩序更加优良。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规范。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市民群众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深入开展“文明上网”行动,制定《杨陵区网络生态文明公约》,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

(十三)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融入各类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深化文明村镇创建,重点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大力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涵育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镇办

(十四)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发布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深入开展“诚信一条街”等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挖掘推广“诚信商户”等先进典型,形成诚实守信重信践诺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

(十五)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做强“志愿杨凌”服务品牌。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推选志愿服务“四个最美(佳)”先进典型。以社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为重点,推动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围绕“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杨凌农高会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党员进社区、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法律援助、文化文艺、环境保护、健康义诊、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等志愿服务。成立杨陵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完善志愿服务考核和激励褒奖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办

(十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等的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推动村规民约试点村建设。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提高村民科学素养和法治素养。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办

(十七)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完善荣誉表彰制度,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增强群众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人们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中增进道德情感。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旅体育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十八)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和全国节能宣传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抓好网络道德建设,打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十九)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围绕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主题,强化议题设置,唱响网上主旋律。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社会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开展网络安全、网络文明、网络守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主题活动,提升网民网络素养。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上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网民养成理性积极健康的网络表达方式。

牵头单位: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文旅体育局、团区委、各镇办

(二十)丰富网上道德实践。积极培育和引导互联网公益力量,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网络公益组织,引导热衷公益的网络名人加入志愿者队伍。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网上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组织网络媒体、公益组织和网民创作一批网络公益作品。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各镇办

(二十一)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与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完善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开展系列“净网”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牵头单位: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

五、推进依法治理,强化制度保障

(二十二)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职责,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二十三)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把道德要求贯穿公共政策制度制定、实施执行各环节,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相统一。科学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改革举措,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大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区委政研室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四)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行业准则、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镇办

(二十五)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诋毁英雄、暴力伤医、网络诈捐、高空抛物等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营商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推动形成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委成员单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把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共同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网络编辑: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