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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杨陵区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6 14:20

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杨陵区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 2024年4月25日 )

2023年,杨陵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省、示范区工作任务,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区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为奋力谱写杨陵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等2家单位“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南杨村“区级文明村”称号,依据《杨陵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区委区政府号召全区各行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杨陵区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培育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杨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附件:杨陵区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陵区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3家

 

一、杨陵区文明单位(2个)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

杨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

二、杨陵区文明村(1个)

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南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