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政民函〔2024〕27号
杨陵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权彦强
建议内容:关于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办理结果: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6月,杨陵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杨陵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办发〔2022〕38号),文件建立“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从2022年7月执行。薪酬体系建立后新增资金按照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1:1比例承担。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新增资金共需790万元,示范区、杨陵区各需配套395万元。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直接关系经济运行秩序、社会大局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杨陵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区积极争取示范区财政支持,力争社区工作者薪酬足额发放。鉴于目前,“三保”支出压力较大,且示范区新增配套资金尚未落实到位,所以社区工作报酬待遇扔按照原标准正职3000元/月、副职2500元/月,委员2000元/月执行,目前已发放至2024年7月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示范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示范区配套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待遇。
最后,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