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李街办函〔2023〕9号
李台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贺 虹、张 静
建议内容:关于成立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人大代表,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李台街道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成立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不断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涌现出大量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与此同时,小区内因物业管理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业主委员会在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金雅都小区一期建成于2005年,建筑面积54346平方米,共13栋楼535套房,实际入住410套,物业费0.45元/平方米,18年来从未涨价。但是随着小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小区的物业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金雅都小区业主先后多次联名向李台街道办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请求,李台街道办一直都高度重视。首先,成立专班负责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其次,在专班成立后,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小区了解小区现状和居民入住情况,以及小区居民的真实意愿和要求;与此同时,及时与开发商联系沟通其落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条件,如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必要的办公用品等。在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我办又积极申请上级部门与开发商进行协调,督促其尽快落实相关必要条件。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基层治理的一件大事,需要充分发动居民,提升参与率、知晓率,同时召开筹备组会议、组织居民民主推选楼栋代表、召开推选会、选举会,因此完成选举历时较长。为了顺利组建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街办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自收到“关于成立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后,我办已积极启动金雅都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筹备工作。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李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