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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政发改函2024〕6号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陈树林      佟小刚  王进义        

         马艳萍  张晓惠

建议内容: 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我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们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我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加大力度推进我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宝贵建议。

当前,国家、省里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高质量发展,出台印发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地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性文件,特别是您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为杨凌建设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杨陵区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区内农科教人员、群众充电难问题日益凸显。以人才公寓为例,地下车库没有安装充电桩,地面布设充电设施的数量偏少,对此群众呼声较高,这同您们提出的问题产生了共鸣。杨陵区委、区政府坚持民生优先发展,高度重视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2023年年初,安排杨陵区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进行走访调研、摸清实情,为谋划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做了良好的铺垫工作。

2023年7月中旬,杨凌示范区发改局组织两级有关部门,就构建高质量新能源充电设施体系进行了初步研判,按照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的基本思路,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有序建设和延伸,初步提出了符合杨凌实际的全域新能源充电设施规划方案,并已报送省发改委审核。

为落实国家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杨凌示范区正在抓紧制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车辆绿色更新、鼓励支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老旧小区、新建住宅区、停车场、学校、医院、客运枢纽、加油站等区域建设充电设施”,这些都为我们推动建设杨凌全域充电基础设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指引。

·您在提案中聚焦杨陵区充电设施短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谋划设计,因地制宜推进充电桩建设与小区主体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解决建设规划中未设计充电桩的住宅小区充电桩难题”。同时也系统准确提出了“政策引导、调查评估、多方参与、技术升级、示范项目、安全管理、灵活多样的建设方式、后续维护和监管框架”等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很接地气,操作性强,完全符合我区实际。您提出的这些具体建议,我们会在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中,认真考虑,综合研判,积极采纳,并及时会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3件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及即将正式印发的《杨凌示范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杨凌新能源充电设施规划好、落实好。二是抓紧谋划一批可落地的高质量新能源项目。目前,杨陵区发改局正在会同杨陵区交通局、公交公司谋划投资7000万元的公交智慧充电场建设项目,初步选址在新桥路东侧、公路超限检测杨凌站南侧、河堤路北侧。该项目的建设将极大缓解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进一步完善手续,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争取尽快开工。同时,我们将会同招商部门,积极招引有实力、愿意投资杨凌的新能源充电企业,以人才公寓、两所高校家属院以及农科研单位为重点,加快投资建设新能源设施,持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为农科教人员优先提供安全、便捷、绿色、舒心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我们将把小区改造和充电设施完善一并统筹考虑,按照群众意愿、能建则建的原则,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在老旧小区的布局,积极构建具有杨凌特色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体系,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