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政建函〔2024〕57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4号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邵崇斌 

建议内容: 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邵崇斌代表,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健全物业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镇(街道)、社区作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依法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监管效率和水平。各街办、社区由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物业日常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以整顿小区违法行为为重点,由区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物业小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三是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将督查考核结果与部门的奖惩绩效挂钩,强力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二、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监管。我局建立物业管理日常巡查机制,每季度对全区居住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组织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标准提供服务。

三、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研究制定了《杨陵区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要求《物业服务合同》要在区物业办进行备案。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机制,引入专业第三方测评机构,对连续两个季度检查评比末位、业主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对有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影响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启动更换程序,清理出杨陵物业服务市场。

四、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和提供质价相等的服务标准。联合区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陕西省研究印发了《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均明确了一级服务、二级服务、三级服务对应标准和收费标准。

五、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建设。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加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和岗位培训力度,每年对各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及参观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六、开展“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创建。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社区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原则,从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设施设备建设与管理、绿化建设与管理、秩序安全建设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八个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每年打造3—5个“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