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杨政农函〔2024〕28号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吉红
建议内容:关于在我区开展设施渔业试验示范工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吉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开展设施渔业试验示范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渔业的关注与支持,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作了深入地分析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杨陵区渔业发展基本情况
杨陵区境内有渭河、漆水河、湋水河三条河流。其中渭河杨凌段全段长11.8公里,河道宽约700米;漆水河系渭河北岸一级支流,境内流程8.45公里;湋水河发源于凤翔县雍义村鲁班沟,在北杨村汇入漆水河,境内流程24.6公里。除上述三条天然河流以外,还有宝鸡峡主干渠、二支渠、渭惠渠等三条人工灌溉渠。
杨陵区渔业渔政工作于2019年从区水务局划转至我局,杨陵区渔政监督管理于2020年划归至杨陵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辖区内渔业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杨陵区境内仅有3处休闲垂钓的小型暂养池和一家水产养殖系统开发公司(杨凌深蓝数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规模以上水产品养殖场。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渔业渔政工作有关精神,以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和增殖放流活动为重点,强化禁渔期监督巡查,政策宣传,有效促进了我区渭河段水域生态环境持续转好。
(一)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近年来,我们坚持做好每年渭河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制定《杨陵区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杨陵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规范放流放生程序,严格把控苗种来源,实施放流全程监督公证。近年来,累计共向渭河流域杨陵段投放鳙鱼、鲫鱼、鲢鱼共90余万尾。另外在今年6月初,在杨凌渭河湿地公园永安渡口建设杨陵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设立放流宣传牌2个,8米放流槽2个,确保社会各界安全放生。
(二)渔业资源保护。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严格落实禁渔制度,在渭河、漆水河杨陵段内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及3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开展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击电炸毒专项行动。在渭河、漆水河制作禁渔宣传牌6个、悬挂横幅12条、张贴禁渔公告56张,发放渔业用药宣传画460余张,严肃打击一切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不定期对渭河、漆水河进行检查,杜绝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和行为,共开展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劝离垂钓人员40人次。
(三)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进“学区、社区、渔区、景区”等四区,宣传和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等。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加强抵制销售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激发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达到了宣传的效果。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养护工作,将更加有利于保持杨陵渭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杨陵、幸福杨陵。一是水域生态环境逐渐好转。渭河水质污染状况明显改善,现渭河处处碧水微波,水生生物自然资源的数量和种类逐步得到恢复,据水务部门统计,近年来共吸引了120多种野生水鸟在此聚集,有记录的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就有大鸨、白鹳、黑鹳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鸳鸯、白琵鹭、反嘴鹬等,更是不乏罕见的珍稀鸟类—黑天鹅、朱鹮等。二是群众保护资源、爱护环境意识不断提高。民众自觉参与增殖放流的热情逐年增加,从减少破坏到自觉保护再到参与恢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我区渔业管理机构技术力量十分薄弱,缺少水产专业技术人员,渔业生态监控缺少必要的设备与投入,另外我区地域面积比较小,渔业养殖人员很少,养殖基础薄弱,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水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要积极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先进的水产养殖场入驻我区,填补我区水产养殖空白,全面落实国务院十部委《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促进我区种植、养殖、水产全面发展。
(二)认真贯彻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切实按照“十四五”渔业发展的思路和路径,以“两高、一优”(高质量、高速度、优结构)为主题主线,聚焦“扩大规模、提升比重、确保安全”总体目标,积极向上级争取渔业发展资金,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适度规模生产,积极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在杨陵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规范开展放流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放流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积极对接区内西农大渔业专家和水务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充分挖掘区内可利用的水资源系统,探索渔业养殖新路径。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