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杨自然资函〔2022〕35号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张 静 马艳萍 贺 虹
建议内容:关于杨陵区住宅小区交通设施与周边商业环境改善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静等3位代表,非常感谢对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杨凌城区交通设施及周边商业环境改善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判,现就有关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
杨凌示范区新建居住小区用地在土地出让环节就已确定周边现状和规划道路环境,新建小区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时必须与周边道路用地红线及道路内交通组织流线、各类型功能路面及设施进行衔接,合理确定小区出入口位置(含消防通道)、出入口宽度、出入口类型(人行、车行、专业消防车通道),以便于小区外部城市道路交通有效和安全衔接。目前,我局审查的所有新建小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杨凌中心城区规划管控技术规定》(杨管办发〔2018〕23 号)等有关规范标准明确的道路交通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在规划审批前须经专家评审(住建、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参与)、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等有关程序严格审查,确保小区内部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体系相衔接。此外,目前,我区正在按照中省部署要求推进编制《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总体规划将对全区的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城市道路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及规划布局。
小区出入口以外道路属于城市道路,由政府按照规划道路体系统筹建设。城区内部分道路由于年代久远、现状宽度较窄,相对不能满足城市长远发展要求。目前,我区正在按照中省部署要求推进编制《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总体规划将对全区的城市居住用地现状及规划布局、城市道路现状及规划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合理确定城市道路主、次、支路体系,我们将在规划中深入研究,积极将有拓宽条件的道路纳入规划,对于无条件拓宽的道路尽量通过增加联系支路以加密城市路网、优化道路横断面、道路交叉口展宽后增加车道等方式改善城市片区交通组织。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