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人社函〔2023〕36号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王晓娟
建议内容:关于提高杨陵区旅游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办理结果:尊敬的王晓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杨陵区旅游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旅游行业人才培养,针对全区旅游行业人才紧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的现实问题,我局制定印发了《杨陵区万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区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我区重点就业群体和企业职工,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中式烹调师技能培训班4期,参训学员300余人次,区内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不断提高,收入水平逐步提升。同时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950元/月提高至2160元/月,我局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区内酒店,充分了解行业培训需求,组织区属培训机构开展重点就业群体技能培训及在岗职工岗前培训,不断提高酒店职工整体素质,提升收入水平。加强对各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劳动者工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引导酒店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合理有效地薪酬激励机制,提供良好的职业晋升空间,有效激发酒店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行业品牌形象,助推杨陵融入西安“一小时”旅游经济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