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杨政发改函〔2022〕9号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
陈树林 吉 红 王进义 荆 萍 佟小刚
邵崇斌 邓 谨 李 桦 贺 虹 窦 琴
马艳萍 付 强 上官周平 樊恒辉 慕小倩
陈 军 郭 军 张 静 史明霞 穆沛红
龙建明 马文哲 苏少林 王晓娟
建议内容:关于创新机制加快杨陵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各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机制加快杨陵
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区创新机制,加快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方面工作的关注和思考,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讨,并积极与人大办进行深入沟通,现就办理有关情况予以答复。
1.杨陵区年度目标任务和经济发展指标,每年初由示范区统一下达杨陵区,杨陵区紧紧围绕示范区重点工作,立足小区实际,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截止今年三季度,承担的各项经济指标稳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良好。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杨陵区各部门能够积极与示范区对口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今年,从示范区层面布局了特色农业“1123”工程,按照“全域规划、全域示范”目标,成立了四个专班,结合杨陵区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理清了思路,细化了任务,目前,各工作专班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示范基地开展试点建设,各项工作都在稳妥有序推进。精准施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目前,五泉镇已被评选为省级乡村振兴跟踪指导镇,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2个。通过加强劳务服务输出、实施惠民政策、开展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产业等不断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截止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257元,位居全省第二,增长5.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杨陵区人大常委会对杨陵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实施监督。因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属于省政府派出机构,无示范区及人大、法院和检察院,所以杨陵区级人大、法院、检察院按行政区划业务归口咸阳市相应部门管理。
关于在杨凌示范区层面设立人大派出机构的建议,在历届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都有代表提出。区人大也多次与示范区有关领导和咸阳市人大、省人大沟通请示,省、市人大和示范区管委会均高度重视,结合杨陵实际,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研究。特别是在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向省委提交了《关于设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杨凌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的请示》(陕人党字〔2012〕10号),省委高度重视,在书记办公会上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作了书面回复。省委认为,“杨凌示范区属开发区性质,不是一级组织,其管委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杨凌示范区与所辖县级杨陵区管理同一区域,杨陵区已设置区人大常委会。如在杨凌示范区设立人大机构,不符合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精神,中央编办一般不会批准,还可能引发类似开发区比照要求设置人大机构。因此不宜设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杨凌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此后,代表提此类意见建议,我们也积极向省、市人大进行了反映。各位代表对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提交区人大督办。
3.区人大认真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决策部署,高度关注示范区建设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做到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代表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第十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设立示范区管委会机关选区,选举产生了2名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区人大积极联系对接示范区相关部门,寓支持于监督中,组织代表广泛参与活动,较好发挥代表作用,助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主动联系代表,认真听取代表对示范区建设发展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年度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换届督查、省委巡视反馈、交通秩序大提升、三区三高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中,都积极邀请区级代表列席会议,参加相关活动,保障代表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对代表意见建议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办结,为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特别是在民生领域,示范区相关部门积极邀请区级人大代表视察监督,如示范区教育局连续两年邀请代表视察教育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示范区水务局邀请代表深入渭河湿地公园等地开展“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示范区环保局邀请代表视察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及应用等工作,对代表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结合工作抓好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区人大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好组织代表参与示范区建设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在人代会期间,邀请示范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与代表充分讨论交流,倾听建议意见,推动示范区建设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谱写杨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奋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