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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陈树林、佟小刚、王进义、贺虹、张静、上官周平

建议内容: 关于禁限行期间人才公寓西农教师车辆经洪璋路口至西农北校区北门报备处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禁限行期间人才公寓西农教师车辆经洪璋路口至西农北校区北门报备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新区大队自接到建议后,第一时间与支队交宣科取得联系,详细汇报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

2、冬季天气干燥,雾霾天气叠加,大气污染较为严重。杨凌辖区部分道路统一实行禁限行管控。禁限行指令统一由示范区环保部门发布,禁限行路线设定是从杨凌道路通行实际需要出发,由交警支队与示范区环保局共同商定确定的禁限行路线,已在省环保部门进行了报备备案,不能予以更改禁限行路线,请各位区人大代表给予支持和谅解。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促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