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李街办函〔2023〕8号
李台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李军伟
建议内容:关于南庄拆迁安置后的遗留问题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军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南庄拆迁安置后的遗留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庄村居民归属问题
原南庄村自2019年拆迁安置后,居住相对分散,给管理和服务带来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为解决南庄村存在管理体制问题,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30号)关中地区撤并1500人以下的村的要求,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程序规定,李台街道经深入调查、多方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于2019年12月30日向区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撤销南庄村的请示》,2021年1月12日,区政府下发《关于撤销南庄行政村和大寨社区建制的通知》(杨政发〔2021〕4号)文件,决定撤销南庄村行政村建制,南庄村已入住小区的居民划归居住小区所在社区管理,尚在原村居住的村民,划归邰东社区管理,其余划分在杨陵街道的杨村中心社区和大寨街道的常乐园小区。南庄村撤销后,涉及人、财、物等已有序转接,群众身份证变更等部分业务按照“自然过渡”原则处置,目前仍处于过渡期。
二、南庄村“拆迁安置后的遗留问题”
(一)关于“退费补偿”问题
1.关于“邰南小区的南庄居民反映拆迁时,住房基础费用830元/平方,实际扣费850元/平方,需退费20元/平方。问题未落实解决”问题。
根据《李台街道办事处南庄村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第四款第二条安置办法规定:
户籍在册的农村居民安置:
(1)按每人40㎡的住宅安置面积自愿购买,购买价为800元/㎡(高层)(不含楼层调节系数)。
(2)所选房屋应与每户按人口应安置面积相结合,遵循就近的原则选房。所选房屋实际面积大于按规定应选面积的,多选部分 按照建安成本购买,购买价为1460元/㎡(不含楼层调节系数);所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按规定应选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657元/㎡补差。选房在两套以上的,必须按就近的原则选一大一小或一大两小。
(3)家庭只有三个农村居民的住户仅选一套安置房的,还可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1460元/㎡(按楼层调节)再购买一套小户型安置房。
根据《安置方案》,该村安置房房价计算不存在“住房基础费用830元/平方,实际扣费850元/平方”这一问题,所有安置户购买安置房房价价计算应是,按照800元/㎡(高层)乘以(楼层调节系数)计算,各户因楼层系数不同所以房屋价格不同,各安置户安置补偿款结算以各户《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为准。即,不存在退回20元/平方费用的问题。
2.关于“圈梁抗震柱补偿。拆迁时答应居民有圈梁抗震柱的补偿,问题未落实解决”问题:
“圈梁抗震柱补偿”需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给李台街道办事处,李台根据评估报告对涉及户进行相应补偿。目前,评估公司尚未出具评估报告,待出具好后,李台街道办事处将及时予以处理。
3.关于“三相电电表补偿。拆迁时答应居民三相电电表的补偿,按1500元/个,问题未落实解决”问题:
李台街道办事处根据电力局提供的南庄村三相电用户名单(共54户),已于2021年3月22日申报了南庄整村涉及三相电补助款81000.00元,该笔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安置户。
(二)关于“生产安置门面房问题:南庄村东头征地时,答应居民将大寨社区大门以西实体门面房交付给南庄。问题未落实解决”问题
南庄村约有人口2500人,需要1.25万平方米的门面房(5㎡/人)。按照示范区房征办《关于南庄村生产安置用房有关事项的批复》(杨管房征办发〔2021〕10号)及杨陵区城改办《关于南庄村生产安置用房有关事项的批复》(杨城改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南庄村生产安置用房位于大寨中心社区南门西邻自东向西商铺。
目前,正在联系两级城改部门协调落实相关事宜。
三、关于居住环境卫生问题
针对代表反应的未拆迁户整体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街办高度重视,一是加大对南庄村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的环境卫生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二是安排两名保洁员,每天对村内主干道、卫生死角进行打扫;三是对已拆迁区域进行绿网覆盖,同时定期对覆盖绿网进行检查,避免发生扬尘污染。
四、关于居民的政治权利问题
原南庄村党委党员共有90人,拆迁安置后转入杨陵街道办34人,转入大寨街道办8人,剩余48名党员全部转入邰东社区南庄居民小组党支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2021年1月,南庄居民小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班子选举,经所有党员投票,李宝兴同志当选为南庄党支部书记。保障了党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有效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二十七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原南庄村18周岁以上的公民划分在邰东选区,2021年10月人大代表换届阶段,邰东选区全体选民参与投票,选举选民代表,选民代表选举选区人大代表。保障了选民代表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有效行使。
五、关于“代表建议:将南庄村剩余户一次性整体拆迁;安置在各个小区的南庄居民以居住地为单位,落实归属划分;按照搬迁安置方案处理好遗留问题。”
南庄村剩余户暂没有拆迁计划,待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再行实施。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李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