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交陵〔2024〕39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人大代表第5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表姓名:刘书会
代表姓名:董维新
代表姓名:刘 鑫
建议题目:关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
问题四:董家庄村内小康路东段因修理厂多,村内学校数量多,预留的停车位严重供不应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加强管理。
办理结果:
尊敬的刘书会、董维新、刘鑫代表,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董家庄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交警杨陵大队高度重视,带领中队负责人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讨论会,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大队及时向小康路道路主管单位杨陵区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发函,要求施划道路标志标线,安装禁止停车标牌等交通设施,只有道路标志标线和标志牌齐全有效后,交警部门才能更好地进行乱停乱放治理工作。
二、组织民警在此路段整治机动车乱占道现象,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乱停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在此路段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灯排查工作,发现有缺失、破损及故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维修。
四、加大沿街商铺的宣传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