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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政建函〔2024〕58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8号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窦琴 

建议内容: 关于解决老楼房改遗留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窦琴代表,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楼房改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省、示范区及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文件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及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若居民有强烈出资改造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一)改观小区面貌。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现象;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修复楼道灯;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居民有出资意愿且具备条件的,可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

(三)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建;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车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等;维修或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完善小区安防设施;设置自行车棚,配置充电桩;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四)改优居住环境。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西农新农村2000年以前的楼有6栋,285户,17946.27平方米,已经由示范区住建局负责完成有关改造。由于政策要求,政府负责改造的内容均为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等,您所反映的房屋内电线老化、水管生锈,屋内漏水均属于业主专有部位,不属于政府改造范围,若居民有强烈出资改造意愿的可自行协商或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