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城管函〔2024〕37号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 吉红 、贺 虹、邵崇斌
建议内容:关于在我区开展有机废弃物昆虫(黑水虻)生物转化试点工作,促进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开展有机废弃物昆虫(黑水虻)生物转化试点工作,促进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自2022年1月底,全区积极实行了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社会化服务模式,将城区各物业小区、单位、垃圾点、果皮箱及城区主干道路沿街门店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早、中、晚班及巡回收集至中转站进行压缩、消杀,并按日统一运输至专业化处理公司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了100%。对于全区每日产生的30吨左右餐厨垃圾,为实现其资源化利用,示范区结合全区实际,投资2000万元,于2021年12月在曹新庄农科环保建筑垃圾处理场东侧、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建成了1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该处理中心总建筑面积2339.54㎡,主要建有日处理能力30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生产线,该处理中心主要采取集中处理及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该处理中心已完成了试运行,正在完善相关处理工艺,待投入正式运营后将能完全满足全区的厨余垃圾处理需要。
非常感谢你们对杨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正常运营,确保全区的餐厨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我们将就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区政府争取将开展有机废弃物昆虫(黑水虻)生物转化试点纳入下一步政府工作规划,推动实现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利用。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