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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城乡建设管理类              

 

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田小雄

建议内容:关于加快杨青路(南延段)修建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田小雄代表,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揉谷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加快修建杨青路(南延段)修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杨青路(南延段)建设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1、拆迁资金不足。杨青路修建涉及103户房屋的拆迁及补偿,拆迁补偿及垃圾清运费用需2500万左右,目前资金不足,暂不具备拆迁条件。

2、安置房源不足。由于揉谷中心社区剩余三栋(14#、15#、16#)至今未交付使用,社区安置房源不足,不具备安置条件。

3、杨青路(南延段)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示范区城投公司,项目预计总投资9000余万元。现因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