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董维新
建议内容:关于加快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董家庄城东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土地现状情况
董家庄城东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位于新桥路以东,小康路以南区域,该地块为政府土地统征时为董家庄村预留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预留地,面积55亩。该地块于2012年经省政府审批。
二、关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保障
2022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要求,示范区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将董家庄村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按照自然资源职责权限,杨凌辖区土地规划和出让等职能由示范区负责,杨陵分局配合示范区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局备案,杨街办按程序已将项目建设报告上报区政府,下一步,待区政府审核后,向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我局将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跟踪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支持该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